[本溪市]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本人才函[2006]11号
各自治县、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本钢、中省直驻溪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06]2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1月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在中专学历基础上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2、获中专层次《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3、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之和,其截止时间计算到2006年底。
三、报名办法
凡拟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直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费为10元/科,照像、打印准考证工本费为10元/人,考务费为55元/科。
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26日止。
四、考试教材
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一书因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与修订,做了重新编写;
2、其他专业考试用书再版时做了部分修订。
考试用书(教材及辅导):中级为130元;初级为124元。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00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