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2006]84号通知精神,现将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4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考试专业及科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细分为12个专业,具体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5月15日——5月19日。
2、报名地点:玄武区政府大楼727室
请考生先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资料,也可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下载。
五、其他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考人员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考试及辅导用书见征订单。
有关具体报名工作事宜,请与我局综合科联系,电话:83682196.
南京市玄武区人事局
200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