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8年经济师考试4月7-30日报名
内容提要:
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30日
报名要求:各报名点均采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现场摄像)报名。
报名地点
㈠ 区县报名点: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均设报名点,考生按就近属地原则报名。
㈡ 直属报名点:
1.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6868725、86868726、86868727、67366827、67292666)。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52)。
3.重庆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4.重庆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11楼1102房间,联系电话:68770085)。
5.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考试收费标准: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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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渝人考[2008]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7〕18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8年4月7日—30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报考条件
㈠ 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㈡ 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㈢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国家统一考试前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㈣ 已评聘非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上面第㈢条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㈤ 已离退人员,可按上述㈠、㈡、㈢、㈣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及专业代码表:
级别:中级:3;初级:4 |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
工商管理 |
01 |
保险 |
10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
农 业 |
02 |
运输 |
水路 |
11 |
邮 电 |
16 |
商 业 |
03 |
公路 |
12 |
房 地 产 |
17 | |
财政税收 |
07 |
铁路 |
13 |
旅 游 |
19 | |
金 融 |
09 |
民航 |
14 |
建 筑 |
21 |
五、报名要求
各报名点均采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现场摄像)报名。
㈠ 报名程序
1.考生须仔细阅读考务文件中的报考条件,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考生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栏目,下载“考试报名条件证明”),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2.考生委托他人代报名,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和本款1条中规定的证件以及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㈡ 各报名点工作人员一是须对考生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与考生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二是须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和考生报名条件证明进行资格审查;三是须对考生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所报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核查准确无误;四是请考生认真核对报名校对单上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六、报名地点
㈠ 区县报名点: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均设报名点,考生按就近属地原则报名。
㈡ 直属报名点:
1.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6868725、86868726、86868727、67366827、67292666)。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52)。
3.重庆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4.重庆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11楼1102房间,联系电话:68770085)。
5.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七、考试收费标准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4元。
八、考场设置
㈠ 各县(自治县)设置初级考场。
㈡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长寿区、南川区设置中级(含初级)考场。
㈢ 梁平县、城口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万州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㈣ 丰都县、武隆县、石柱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涪陵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㈤ 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黔江区设置的中级考场参加考试。
㈥ 其他各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的考生到重庆市直属考点参加考试。
㈦ 区县报名参考人数达不到150人的合并到就近区县参考。
九、考试用书征订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4号)规定,在征订2008年版考试用书时,各报名点在征订工作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㈠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㈡ 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㈢ 2008年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书中附有电子辅导光盘。书的定价为每册55元。
考生可在各报名点自愿预订考试用书。
十、其它有关事项
㈠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㈡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㈢ 各区县和直属报名点须按《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1)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特别是考试用书征订单务必准时上报,以保证考试用书尽早发至我市考生手中。
㈣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务必于2008年5月6日前,将《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2)、《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3)以及《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信息表》(附件4)和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一并缴清报名考务费。
㈤ 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后。
㈥ 办证时间和要求。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资格证书。
2008年3月19日
附件:
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4月7日—30日 | 开始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征订考试用书 |
5月6日前 | 报送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各区县和直属报名点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送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报名人数统计表》和《考场信息表》 |
9月中旬 | 各区县安排考场 |
10月5日后 | 各区县和直属考点负责发放准考证 |
10月29—31日 | 10月29日远郊区县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10月31日上午主城各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 |
11月1日考试 | 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1月2—4日 | 各区县和直属考点向市人事考试中心上交试卷、答题卡、考场情况报告单和考生签到单 |
2009年1月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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