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2008年经济师考试5月8日至5月9日报名
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政工科:
根据湘潭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潭市人函[2008 ] 5 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2008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1 日。 各级各单位须严格按照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报考条件按湖南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精神执行。各级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 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进行处理。
三、全市各级各单位报考人员统一于5月8日至5月9日到湘潭市人事局办公楼七楼(联系电话:8568994)进行集中资格审查和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
(一)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
(二)按要求已填写好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可来我局复印) 和填涂准确的报名信息卡各一份。《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须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有关表格和资料可到湘潭市人事局办公室领购(联系电话:8524470)。
四、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参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核定的收费标准以及湘潭市物价局有关规定 ,每人交报名考务 照像费 98 元。
各级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3]40号)精神,认真做好考前教育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韶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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