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对于因地震推迟考试时间而与同期其他类资格考试冲突,或有足够证明因怀孕生产原因(原则掌握在生产前后60天内)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应退还其考务费,其取得的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长一年。
对因考试时间冲突而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2008年同期其他考试准考证。对怀孕生产原因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医院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生产考生提供)。
请具备上述原因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于9月12日将审核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其已取得的2007年度考试合格成绩一律作废。
联系电话:8334404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