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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问答

2009/10/21  来源: 上海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1、问: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问: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

  3、问:为什么我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完出生日期后,无法继续进行操作?

  答:由于今年的报名系统升级的缘故,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至职业能力考试院进行验证后,方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初级不受此限)。故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7日到10月28日每日14:00—17:00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现场报名。

  4、问:报名年度是指何年度?

  答:报名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该年度的12月31日。2010年考试的报名年度为2009年。

  5、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6、问:香港、澳门居民要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7、问:关于“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理解?

  答:(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

  (2)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8、问:请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

  答:本市今年考试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密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22日9:30-10月28日24:00。

  9、问:网上报名网址是什么?报名流程在哪里可以查看?

  答:2009年10月22日起上海财税网站(www.csj.sh.gov.cn)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并附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

  10、问:此次报名是否还接受现场手工报名?

  答:2010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请于报名时详见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有关公告。考生可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向各区县咨询服务点了解网上报名相关事项。

  11、问:请问咨询服务点工作时间?

  答: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包括周六和周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

  12、问:网上报名系统中“地市”和“报名点”如何理解?

  答: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即为考生选择考场所在的区、县(包括梅山地区)。各区县均设有本次网上报名的咨询服务点,也是现场领取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收据时的服务点,考生应慎重选择并牢记。

  13、问:南汇区并入浦东新区后,原浦东新区和原南汇区的考生怎么报名?

  答:由于浦东新区与南汇区已合并,为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请原南汇区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报名所在区县时选择“浦东惠南”选项,原浦东新区的考生选择“浦东(不含惠南)”选项,其他流程不变。

  14、问:本市今年报名何时进行?准考证何时发放?

  答: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包括星期六、日),即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从2009年10月22日上午9:30起至10月28日晚上24:00结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进行考试报名。考生准考证将于2010年5月7日上午10:00起,通过报名网站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15、问:请问参加考试地点如何确定?

  答: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一般均安排在考生选择的咨询服务点所在区县所属的学校。具体考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16、问:如何区分首次、非首次考生?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09年度已经报考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此类考生的有关信息可在报名数据库中搜索查找。其余考生均视为首次考生。

  17、问:外省市转入本市的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答:因本市共享全国档案号及老考生库相关信息,故外省市转档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18、问:今年报名是否继续实行承诺制?网上报名的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及诚信体系建设,本市报名办法继续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签署承诺书。

  19、问:对违反承诺的考生,将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当年考试成绩。

  20、问:考试的报名与考务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费用?

  答:根据市物价局核准,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目40元、考试用书征订款等各项费用在报名时均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21、问:2010年度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如何征订?

  答: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一并办理征订手续。

  大纲和教材费用可参见系统中所提示的费用。

  22、问:征订的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如何领取?

  答:为方便考生领取考试用书,本市今年继续提供快递送书服务项目,并力争于第一时间将考试用书送达考生手中。同时仍保留考生自行领取考试用书的工作方式。

  (1)考生若选择快递送书方式,每位考生最多只能选择相应考试级别中的一套考试用书。在此范围内,无论选购几本考试用书,考生均只需支付4元快递费用。报名、考务费用发票和考试用书的报销凭据,将随快递一并送达。有关操作要求和说明,详见报名操作流程。

  (2)考生也可选择到原咨询服务点自行领取考试用书的形式,其工作方式与去年相同。现场领书时间安排,约在快递送书完成一周后,届时请关注上海财税网站有关领书公告。

  (3)快递送书服务仅限本市范围内,若考生填写的送达地址为外省市,概不送达。

  23、关于“网上支付”如何操作?

  答: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系统网上付费演示点击银联标志,进入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平台进行缴费。

  网上缴费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客服专线52504520。

  24、问:对“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有什么要求?

  答:凡是有银联标记的各类银行卡都可以实现网上支付功能。其前提条件是,该卡一般均应先到其发卡行办理网上支付的开通手续。所以考生应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先行办妥开通手续,以免耽误报名时间。

  25、问:办理“网上支付”是否必须用考生本人的银行卡?

  答:凡是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都可以代为办理缴费。

  26、问:无法办理银行卡网上支付开通手续的考生,如何缴费?

  答:(1)本市各区县报名咨询服务点现场均设有1至2台银行POS机,并与网上报名系统的计算机连接,该机器支持所有银联借记信用卡(不支持贷记卡)现场刷卡支付相关费用。

  (2)考虑到此方式涉及上网登录、刷卡付费等多道手续,操作速度较慢,可能会发生缴费考生长时间排队等候。希望考生尽量采用银行卡“网上支付”方式。

  27、问:采用网上缴费方式后,如何取得相关发票?

  答:(1)如考生选择快递送书服务,报名、考务费用发票和考试用书的报销凭据,将随快递一并送达。

  (2)对选择自行领取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报名时所选定咨询服务点所在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征订的考试大纲的同时,索取报名、考务费用的发票和订购考试大纲的报销凭据。

  (3)对不订购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考生,可于考试报名期限后,直接到相关区县财政部门索取发票。

  考生到财政部门索取发票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注册号,以便核对、登记。

  28、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按时缴清费用,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报名成功并按时缴费后,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

  (7)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应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8)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29、问:如何上传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

  答: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证件照,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10K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符合上传照片的要求,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自带处理演示)。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安排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上传照片成功后,可在《报名表》右下方察看自己的照片。

  30、问:何时可以成绩查询和下载?

  答:根据目前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进度安排,预计将于2010年7月中旬起30天内,在上海财税网站及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通知单将不再另行发放。

  32、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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