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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知识点:消费税的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1/03 11:26:00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实务论坛学习小天地开通啦!此讨论区意在与各位考友一同奋战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在此,将与大家共同探讨专业知识、学习方法、状态调整等等,凡是与考试相关的东东或西西,我们尽可在此商议。同时,在这里也会紧密结合正保会计网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各位考友服务,及时为考友提供网校的资源。最终目的只有其一,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顺利通过。我将与大家携手并肩,共同奋战这些时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
第二章 负 债

  知识点三、消费税的处理

①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 
②如果收回后再加工为消费品然后再出售的A.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B.最终产品出售时,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贷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C.最后,再补交其差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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