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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劳动合同的订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3/01 08:53:21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大纲中明确要求“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的相关内容。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职称考生复习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多项选择题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

  A. 合法原则

  B. 平等自愿原则

  C. 协商一致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正确答案:ABC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者需年满l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单项选择题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

  B.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工作与生活的各种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C.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但是可以扣押其他证件

  D.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可以要求劳动者适当提供押金

  正确答案:A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选项B不正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选项CD不对。

  ◎下列情形中,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是( )。

  A.未满16周岁的小贾与某广告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B.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未满16周岁的小王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D.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多项选择题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却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下例处理中,正确的是( )。

  A.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6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且与劳动者补订合同

  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7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

  正确答案:ABC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单项选择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是指( )。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D.口头合同

  正确答案:A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有特殊约定。

  (二)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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