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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复习:应交所得税核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3/02 13:51:51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中明确要求“掌握应交所得税核算”。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职称考生复习

  掌握】应交所得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前提。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法,企业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集中体现。

  【例·单选题】某企业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1 8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6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该企业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400

  B.401.5

  C.450

  D.498.5

  正确答案 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该企业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1800-200+6)×25%=401.5(万元)。

  【例·单选题】某企业2009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经查,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违约罚款1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09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75

  B.77.5

  C.78.5

  D.81.5

  正确答案:B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罚款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15-15+10=310(万元)。当年的所得税费用=310×25%=7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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