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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3/10 11:44:51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大纲中明确要求“掌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职称考生复习

  【掌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多项选择题

  ◎关于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境外的单位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B. 非居民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C. 境外的个人销售境内的不动产,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D. 非居民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正确答案:ABCD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 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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