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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大纲中明确要求“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职称考生复习。
【了解】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与计征依据
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为税法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之和为计征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四)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与缴纳
1.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征收比率
2.教育费附加的缴纳。
教育费附加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款同时缴纳。
(五)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
教育费附加的减免原则上比照“三税”的减免规定。如果税法规定“三税”减免,则教育费附加也就相应地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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