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营业税的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7/22 08:16:40 字体:

  单项选择题

  ◎某歌星租用乐华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每场租金2 0000元,共演出三场,由体育馆售票,共取得票款收入50 0000元,按票款收入的2%向歌星经纪人支付佣金。营业税税率为3%。该体育馆应为该歌星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为( )元。

  A.13200

  B.14700

  C.12900

  D.17640

  正确答案:C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算。

  (1)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营业税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因此,该体育馆为扣缴义务人。

  (2)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50 0000-20000×3-500000×2%)×3%=12900元。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