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济南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特别提示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特别提示
一、考生请妥善保管《考生信息表》,以备发放证书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二、考生请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发放证书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仍然会对考生工作单位进行审核。
三、各类机构培训不得为考生代报名。
四、往年在报名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大量因代报名而产生的考生信息填报错误的情况,请广大考生谨慎选择代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时,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审核确认后再发现报考信息填报错误的一律不再修改,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