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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请在南沙区报名参加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需出示考生和代领者的身份证原件;单位集中报名的,由单位派人凭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统一领取。未带齐证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2011年11月14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上午9点到下午3点)到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9号人才市场服务大厅领取资格证书,咨询电话:020-39096650。
广州南沙区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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