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劳动合同的效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2/12 09:45:26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效力

两种效力
要点
劳动合同的生效
1.双方协商一致
2.订立即生效:即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特殊:生效时间开始于鉴证、公证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无效劳动合同
1.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