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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
1.居民纳税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二)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的纳税人身份判定(了解)
居住时间 | 纳税人性质 | 境内所得 | 境外所得 |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
90日(或183日)以内 | 非居民 | √ | 免税 | × | × |
90日(或183日)~1年 | 非居民 | √ | √ | × | × |
1~5年 | 居民 | √ | √ | √ | 免税 |
5年以上 | 居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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