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备考指导:财产转让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3/07 13:40:45 字体:

  根据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规定,考生必须掌握财产转让所得等主要内容。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及练习测试供广大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复习。

2012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四、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单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A.财产转让所得

  B.其他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A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转让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

  多项选择题

  ◎以下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转让债券取得的所得

  B.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

  C.个人将其收藏的已故作家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正确答案:ABC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是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判断题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错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