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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第七章 财务报告
知识点六、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主表:按直接法填列。
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注意:
(1)支付离退休人员的薪酬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给工程人员的薪酬在投资活动反映。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只包括本金;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取得的利息及投资收益;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4.其他与投资有关的收现;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含支付给员工的薪酬);
注意:购建固定资产可予以资本化的利息,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投资支付的现金;
7.取得子公司及其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注意:只反映偿还的本金部分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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