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经济法基础》强化学习: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8/27 10:39:20 字体: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一、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共11项。

  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有时两者是一致的,有时是不同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实质,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所得来源的确定,说法错误的是(   )。

  A.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不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C.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D.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得来源的确定。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