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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强化学习:教育费附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8/27 09:29:59 字体: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十七、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概述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教育费附加。

  (二)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3%

  单项选择题

  ◎某镇一企业2009年5月被查补的营业税为70000元、所得税50000元,被加收滞纳金1000元,被处罚款6000元。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A.6160元

  B.5600元

  C.8000元

  D.1000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补缴的城建税=70000×5%=3500(元)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70000×3%=2100(元)

  应补缴的城建税和附加=3500+2100=5600(元)

  单项选择题

  ◎按照现行的规定,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  )。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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