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关于上海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在静安区实行无纸化考试的公告
为适应考试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以及考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应对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等不法行为,今年3月份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会考〔2012〕7号)规定,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由5月12、13日调整至10月27、28日。同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关于印发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会考〔2012〕17号)的原则要求,经上海市会计考办实地考察和周密部署并经全国会计考办同意,决定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初级资格考试,在本市静安区开展无纸化考试试点,即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静安区考点的考生,在考试时不再实行纸笔考试,没有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进行答题。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2〕16号)明确,“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试题难度与纸笔考试难度相同”,《经济法基础》与《初级会计实务》两门课的试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为方便参加无纸化考试试点的考生熟悉无纸化考试操作界面与流程,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制作开发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答题系统操作指南”(文字版、视频版)和“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敬请相关考生及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认真阅读操作指南并进行模拟操作练习。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4049005、54679568转17116分机
上海市会计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