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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静安区实行无纸化考试的公告

来源: 上海财政 编辑: 2012/10/14 16:26:38 字体:

  为适应考试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以及考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应对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等不法行为,今年3月份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会考〔2012〕7号)规定,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由5月12、13日调整至10月27、28日。同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关于印发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会考〔2012〕17号)的原则要求,经上海市会计考办实地考察和周密部署并经全国会计考办同意,决定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初级资格考试,在本市静安区开展无纸化考试试点,即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静安区考点的考生,在考试时不再实行纸笔考试,没有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进行答题。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2〕16号)明确,“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试题难度与纸笔考试难度相同”,《经济法基础》与《初级会计实务》两门课的试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为方便参加无纸化考试试点的考生熟悉无纸化考试操作界面与流程,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制作开发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答题系统操作指南”(文字版、视频版)和“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敬请相关考生及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认真阅读操作指南并进行模拟操作练习。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4049005、54679568转17116分机

上海市会计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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