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第四章 收入
知识点六、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使用费收入主要指让渡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费收入。这里主要介绍让渡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2.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一般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让渡资产所计提的摊销额等,一般作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涉及营业税的,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处理。
1.出租包装物
借:银行存款 【取得租金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分次摊销】
贷:周转材料
2.出租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取得租金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3.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
借:银行存款【取得租金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计提折旧 】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
借:银行存款【取得租金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出租无形资产(转让使用权)
借:银行存款【取得租金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计提摊销时】
贷:累计摊销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