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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人力社会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会考(2008)46号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现就2009年度考试考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我州今年考试报名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网()进行报名。考生报名之后须需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照相并缴费。各市县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四、考试时间
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五、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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