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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复习指导: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4/08 08:39: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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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进入到强化提高阶段,正保会计网校将搜集整理大家在论坛上提出的《中级会计实务》疑难问题供大家分享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两种计算方式:

  (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当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可抵扣,而当期应该纳税,所以当期增加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加上;同理,当期减少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减去;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应纳税,而当期可税前扣除,所以当期增加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减去;同理,当期减少的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当期纳税调整时应该加上;

  (2)或者: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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