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合同订立方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7/14 10:00:05  字体: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四、合同订立的方式

  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一)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4.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要约撤回是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撤销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失效是要约丧失法律效力,即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也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

  (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2.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3.承诺的期限。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应当即时做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4.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例】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于6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 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6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6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在本题中,甲公司的广告包括了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构成要约;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做出承诺,因此甲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多项选择题

  ◎甲向乙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下列各项中,可使甲发出的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A.乙将拒绝要约的通知送达甲

  B.甲依法撤销要约

  C.乙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D.乙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单项选择题

  ◎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

  A.3月8日

  B.3月10日

  C.3月11日

  D.3月12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诺生效时间。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的生效时间为要约人收到承诺时。

相关资讯

免费试听

  • 郭建华《中级会计实务》

    郭建华主讲:《中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高志谦《中级会计实务》

    高志谦主讲:《中级会计实务》免费听

  • 达江《财务管理》

    达江主讲:《财务管理》免费听

  • 侯永斌《经济法》

    侯永斌主讲:《经济法》免费听

  • 张倩《经济法》

    张倩主讲:《经济法》免费听

  • 李斌《财务管理》

    李斌主讲:《财务管理》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考情分析

    考情分析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点总结

    考点总结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分录/公式/法条

    分录/公式/法条

  • 历年试题

    历年试题

加入备考小分队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