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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题:运输途中财产的归属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1/03 16:52:49 字体:

  单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在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查明乙公司已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发运给买受人甲公司,但甲公司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该运输途中的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标的物可以直接由管理人进行处置,拍卖的价款归还给乙公司

  B.乙公司不得取回该标的物

  C.可以由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D.可以直接作为甲公司的财产,乙公司按照规定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C

  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运输途中财产的归属。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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