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经济法责任的分类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复习——经济法总论
知识点、经济法责任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作出不同的分类。其中,法律门类的标准和法律主体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依据法律门类的标准,根据经济法主体违反的经济法的法律部门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责任分为两类:即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责任和违反市场规制法的责任。
上述两类法律责任,依据违反的具体法律部门的不同,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划分。例如,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责任,可以分为财政法律责任、税收法律责任、金融法律责任、计划法律责任等,同时,每类责任又可以再作出进一步的细分。例如,财政法律责任,可以再分为预算法律责任、国债法律责任等;而金融法律责任,则可以再分为银行法律责任、证券法律责任等。上述各类责任是违反相应的调控法律责任而应承担的违法后果,因此,与传统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是不同的。
第二,依据法律主体的标准,根据违法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责任分为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及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法律责任等。
上述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也可以作进一步的划分。由于在经济法领域,不同的经济法主体享有不同的职权或权利,履行不同的职责或义务,因此,各类主体在违反不同的经济法规范的情况下,可能承担不同类型的法律责任。例如,虽然都是调控主体,三计划主体、征税主体、中央银行等所承担的经济法责任可能在依据、类型等方面各不相同;虽然同为市场主体,但纳税主体、竞争主体等所承担的经济法责任也存在诸多不同。在经济法主体呈现"多面性"的情况下,主体的责任与主体所从事的行为直接相关,并可能会因违反不同的法尔承担不同的责任。
多项选择题
◎依据法律主体的标准,根据违法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责任分为( )。
A. 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法律责任
B.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责任
C. 违反市场规制法的责任
D. 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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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责任的分类。依据法律门类的标准,根据经济法主体违反的经济法的法律部门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责任分为两类: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责任和违反市场规制法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