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考点精讲】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确认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确认为应付债券;再按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初始确认金额(相对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举例
甲公司2011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480万元,假定发行费用为8万元,实际收到价款472万元。该债券期限为3年,面值为5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3%,利息按年支付;每份债券均可在债券发行1年后转换为80股该公司普通股。该公司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6%。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则2011年1月1日权益部分的初始入账金额为( )万元。[(P/S, 6%,3)=0.83962;(P/A, 6%,3)=2.67301](单选题)
A.20.09
B.19.76
C.459.91
D.480
答案:B
解析: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500×3%×2.67301+500×0.83962=459.91(万元)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480-459.91=20.09(万元)
负债成份应分摊的发行费用=8×459.91/480=7.67(万元)
权益成份应分摊的发行费用=8×20.09/480=0.33(万元)
借:银行存款 472(480-8)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7.76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5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9.76 (20.09-0.33)
【易错易混辨析】
是否为融资租赁“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这里的“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下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量化标准只是指导性标准,企业在具体应用时,必须以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判断。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而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用年限的比例。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类。
◆举例
①某项租赁设备全新时可使用年限为10年,已经使用了3年,从第4年开始租出,租赁期为6年,由于租赁开始时该设备尚可使用寿命为7年,租赁期占使用寿命的85.7%(6年/7年),符合第3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应当归类为融资租赁。
②某项租赁设备全新时可使用年限为10年,已经使用了3年,如果从第4年开始,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占使用寿命的(3年/7年)42.9%,就不符合第3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不应认定为融资租赁(假定也不符合其他判断标准)。
③假如该项设备已经使用了8年,从第9年开始租赁,租赁期为2年,此时,该设备使用寿命为2年,虽然租赁期为使用寿命的100%(2年/2年),但由于在租赁前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超过了可使用年限(10年)的75%(8年/1O年=80%>75%),因此,也不能采用这条标准来判断租赁的分类。
【练一练】
A租赁公司将一台大型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租给B企业。双方签订合同,该设备租赁期4年,租赁期届满B企业归还给A公司设备。每半年年末支付租金787.5万元,B企业担保的资产余值为450万元,B企业的母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为675万元,另外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为675万元,未担保余值为225万元,则B企业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万元。(单选题)
A. 6 300
B. 8 325
C. 8 100
D. 7 425
答案:D
解析:最低租赁付款额=787.5×8+450+675=7 425(万元)
提示:构成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是:支付的租金6300万元(787.5*8)、承租人B企业担保的资产余值450万元、与承租人有关的第三方B企业的母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675万元,所以最低租赁付款额=6300+450+675=7425(万元)。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承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包括与承租人有关的担保余值)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