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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备考指导:售后回购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6/28 11:17:52 字体:

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
第十四章 收入

  备考指导十三、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通常销售方将商品销售给购买方后还能对该商品实施控制,故不能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在大多数情况下,售后回购交易的性质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例题·单选题】

  ◎2009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 000元,成本为180 000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2010年5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0 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本售后回购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元。

  A.200 000

  B.180 000

  C.204 000

  D.20 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售后回购的核算。

  其他应付款余额=200 000+(220 000-200 000)/5=204 000(元)

  【例题·计算题】甲公司在20×9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合同,根据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增值税为170 000元,商品并未发出,款项已经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800 000元。5月1日,签订的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10月31日将所售商品回购,回购价为1 100 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甲公司的财务处理如下:

  『正确答案』

  (1)20×9年6月1日,签订销售合同,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项额) 170 000

      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1 000 000

  (2)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因此,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费用。每月计提利息费用为20 000元(100 000÷5)。

  借:财务费用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20 000

  (3)20×9年10月31日回购商品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为1 1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87 000元,款项已经支付。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7 000

    财务费用--售后回购 20 000

    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1 080 000

    贷:银行存款 1 287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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