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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理念:实际成本计量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与取得资产直接相关的税费(增值税除外)通常计入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
一、直接相关费用(不包含发行债券和权益性证券的手续费和佣金)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非一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投资成本(审计费、评估费和律师费等中介费用,不属于直接相关费用,都是计入当期损益即管理费用的)。
3.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下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投资成本。
二、发行债券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手续费、佣金的处理。
1.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股票)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不管其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直接相关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性房地产等其他资产初始直接相关费用通常计入资产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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