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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讲解:免税收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7/13 09:39:1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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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讲解十二、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以下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试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2010年试题)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

  C.物资及现金溢余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而不是免税收入,因此选项A、D当选;企业资产溢余属于应当征税的其他收入,并非免税收入,因此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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