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学习:公司财务、会计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二十一、公司财务、会计
一、财务、会计的要求
1.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二、利润分配
(一)公司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1)分红权--先约定后法定
①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分配的除外。
【链接】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表决权看章程的规定,没有约定按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一般是按股份确定表决权。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积金
1.分类: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两类
盈余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注意】期初有未分配利润,税后利润乘以10%; 期初有亏损,(税后利润-亏损)*10%。 |
任意公积金:按照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没有限制 | |
资本公积金 | 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 |
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注意】期初有未分配利润,税后利润乘以10%;
期初有亏损,(税后利润-亏损)*10%。
任意公积金:按照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没有限制
资本公积金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
2.公积金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法律没有限制。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