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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题点评】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8/24 13:52:02 字体:

  2012年8月2日《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错题点评:   

  共有3457人参与本题测试,正确率48%

  多项选择题:

  甲委托乙运输一批货物到目的港,9月1日启程,9月10日到达目的地,甲在9月3日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在停靠目的港过程中遭遇强风暴,致使货物部分毁损。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丙的货物买卖合同于9月3日生效

  B. 甲丙的货物买卖合同于9月10日生效

  C. 货物的损失由甲承担

  D. 货物的损失由丙承担

  【题目答案】AD

  【教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9月3日签订合同后,风险即转移给丙。

  点评:题目是考察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关于风险转移,一般规定是:标的物交付前,风险属于出卖人;标的物交付后,风险属于买受人。

  但对于具体的情况,法律有赋予了几个不同的规定。较为有迷惑性的是下面两个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出卖人将标的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此时签订合同时,标的物还没有运输,是签订合同之后才准备运输标的物;

  比如:北京的甲和上海的乙签订合同,甲卖货,乙买货,合同中未约定交付地点,由甲负责把货物运输到乙地,于是甲又和丙签订运输合同,由丙托运,则标的物的风险自甲把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丙后,就转移给买受人乙。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这是针对在途标的物而言的,也就是先运输再签订的买卖合同。例如:甲公司从山东往北京运输一批电视机,在途径廊坊的时候,乙公司发现这批电视机很好,于是购买了甲的10台电视机,此时就属于在途标的物签订的合同,此时在买卖合同成立的时候,10台电视机的风险就移转给乙了,这样对双方都是很公平的。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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