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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全科合格考生,请于2013年3月20日之前(节假日照常休息),交一张两寸彩照至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用于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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