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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习:合同订立的形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3/06 09:57:33 字体: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预习四:合同订立的形式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一)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面对面或以通讯设备交谈达成协议。

  (三)其他形式

  除了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合同还可以其他形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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