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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要 点 |
银行借款 | ①主要选择标准(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小):利息税前扣除具有抵税作用,选择不同的还本付息方式来减轻税负,计算不同还本付息方式下的应纳所得税总额。 ②辅助判断标准:不同还本付息方式下现金流出的时间和数额。 |
发行债券 | 还本付息方式的选择:定期还本付息优于分期付息方式。 定期还本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在债券有效期内享受债券利息税前扣除收益,同时不需要实际付息。 |
企业间 资金 | 企业间资金在利息计算及资金回收方面与银行贷款相比有较大弹性和回旋余地,此种方式对于设有财务公司或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的集团企业来说,税收利益尤为明显。 |
借款费用 | ①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多数可以直接税前扣除。 ②有些借款费用需要计入资产成本,分期扣除。 如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成本。 |
租赁 | ①经营租赁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减小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②融资租赁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计入成本费用,降低税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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