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合伙企业 | |
投资人的数量 | 2~50人(一人公司除外) | 2~50人 |
投资人的类型 | 至少1个普通合伙人 至少1个有限合伙人 | |
投资人的限制 |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 |
注册资本 | 3万元/10万元 | |
能否分期出资 | √/一人公司例外 | √ |
股东能否以劳务出资 |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
出资的对外转让 | 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约定) 有限合伙人:通知 |
出质 | 质权自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未约定) |
交易 |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 | 普通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未约定) |
竞争 | (除非经股东会同意) |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未约定) |
修改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的决议通过方式 | 代表全部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通过 | 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法人资格 | √ | |
投资人的责任承担 | 一般情况只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
解散清算时 | 10日(通知)/60日(公告) 30日/45日(债权申报) |
10日(通知)/60日(公告) 30日/45日(债权申报) |
破产清算后 | 不能清偿的债务依法免除 | 不能清偿的债务,普通合伙人仍应承担清偿责任 |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