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予日 |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有等待期)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没有等待期的,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
(二)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 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人成本费用(借方),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贷方)。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注释:类似于收入确认的完工百分比法) |
(三)可行权日之后 | 1.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企业应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2.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期末要记账),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四)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 | 企业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本企业职工的,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回购股份时,应按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 | 回购股份时: 借:库存股 (回购股份全部支出) 贷:银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