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微笔记:合同的生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03/26 15:58:33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1.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附条件的合同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3.附期限的合同

  (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