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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
知识点五、共同控制资产和共同控制经营
企业合营的形式有三种:共同控制实体、共同控制经营和共同控制资产。共同控制实体是指成立合营企业,也就是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共同控制经营和共同控制资产,是指不形成实体(会计主体)的合营形式。
共同控制经营
(一)共同控制经营的界定
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营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并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该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
通过共同控制经营获取收益是共同控制经营的显著特征,每一合营者负担合营活动中本企业发生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本企业在合营产品销售收入中享有的份额。
共同控制经营举例:几家企业共同制造一架飞机,每家企业负责若干飞机零部件的生产,从整架飞机的销售收入中分享份额。收入分享办法由合营协议约定。
生产飞机零件发生的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共同控制经营”科目核算;取得飞机销售收入的份额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飞机零件的成本。总之,把共同控制经营视为一项普通的产品生产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即可。
(二)共同控制经营的会计处理原则
1.确认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
2.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的收入中本企业享有的份额
共同控制资产
(一)概念界定
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
通过控制的资产获取收益是共同控制资产的显著特征。每一个合营者按照合营合同的约定享有共同控制资产中的一定份额并据此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享有该部分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
共同控制资产举例:几家石油公司共同控制一条输油管道,用于运输自己的产品,共同分担管道的运行费用。
每家石油公司在自身的账簿和报表中,把管道中自己享有的份额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注意:共同控制实体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同时,确认相关的负债、费用和收入。
总之,把共同控制资产视为一项普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即可。
(二)共同控制资产会计处理原则
1.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份额将本企业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
2.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承担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负债。
3.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4.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发生的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发生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费用。
【要点提示】记住共同控制经营和共同控制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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