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经济法》:准确把握增值税与消费税知识点
中级经济法第六章、第七章是2010年新增的税法内容,难点较多,学习起来很麻烦。这两章都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学习方法,多做题是理解掌握这两章并最终达到考试要求的最好办法。
我们结合一道例题来分析一下相关的知识点应用,我主要目的是说一下做题的思路。
例: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①销售A产品收入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负责运送A产品而取得的运输收入为8万元。
②以现金折扣方式销售B产品的销售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现金折扣额20万元。
③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购买方退货18万元,但尚未收到应退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10万元(同类不含税市价)、用于翻修办公楼12万元(同类不含税市价)。
⑤当月第一批购进原材料16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27.2万元,货款已经全部支付,取得的防伪税控发票已通过认证,但当月验收入库的原材料价款130万元。
⑥当月还购进了25万元的建筑材料用于翻修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4.25万元。
该企业购销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做上面的例题可以带动增值税的很多甚至是全部知识点:
1.首先要分辨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人税额计算方法不同,本题是一般纳税人,这时我们就应该想到“销项-进项”的公式,可以预见题中的条件无非是“销项”或“进项”的判断。上述纳税人的判断和详细的计算方法、销项进项的判断只记忆书上的知识点是不够的,还要通过多做题和书上的知识点互动,真正的理解这些知识点。
2.具体的看题目中每个条件是销项还是进项,属于什么征税范围,数额含不含税,适用税率是什么。
条件①销售A产品并取得运输收入,这是销项,属于销售货物的征税范围(征税范围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三类),其中运输收入是价外费用,销售产品收入注明是不含税的,运输收入价外费用则是含税的,它们的适用税率都是17%,特别注意,要分清“运输”项是收入还是支出,收入属于销项,支出属于进项,这里是考试易错的地方。
条件②和条件④分别是增值税的特殊销售方式(折扣销售)和视同销售,这些知识点需要多做题才能准确把握。
条件③属于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考核,没有增值税发票的退还,当月就不能计减销项。
条件⑤、⑥是进项的判断,⑤需要判断进项税以认证发票为准还是以验收入库原材料为准,⑥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范围。
分析完例题,答案不再提供了,这里主要提供一个做题的思路。
由于税法的知识点太多,上面分析例题的思路也显得相当杂乱,但我们应该清楚的知道,税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制定统一的标准,以计算出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想要准确把握税法的知识点并应用到计算应纳税额上,就必须做大量的习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并准确把握所有的知识点。
大量做题,准确把握知识点。增值税、消费税以及第六章的企业所得税都是这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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