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09年备考CPA《会计》系列总结-第2章(0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09/01/04 16:05:17 字体:

  CPA《会计》“系列总结”目录>>

[第02章。01]各种结算方式的核算科目、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

  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结算方式教材上讲解得比较详细,但是总体来说比较散,不便于记忆,这里对各种结算方式的核算科目、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进行一个汇总,如下表所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货币资金核算的内容有(  )。

  A.外埠存款   B.外币存款

  C.备用金    D.银行承兑汇票

  E.银行本票存款

  [答案]AE

  [解析]选项B应通过“银行存款”科目核算;选项C应通过“备用金”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选项D应通过“应收票据”或“应付票据”科目核算。

  [识记要点]

  ①只适用于同城的结算方式:银行本票、支票;

  ②只适用于异地的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汇兑、托收承付、信用证;

  ③同城、异地均适用的结算方式:商业汇票、信用卡、委托收款;

  ④使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的结算方式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

  ⑤使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的结算方式有:支票、汇兑;

  ⑥使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的结算方式有:委托收款、托收承付;

  ⑦使用“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科目核算的结算方式:商业汇票。

  支票现在可以异地结算了,只是有金额上限,详细参考如下新闻:

  为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支票的单笔金额上限为50万元。

  另外,在实际工作中,同城有时也是可以用电汇(汇兑方式之一)的。

  进入论坛讨论学习>>

转自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奇客小屋

责任编辑:熊猫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