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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备考信息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至14日为集中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末照常上班)。
报名地点:香洲兴华路150号4楼(即市财政局对面楼)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生可乘座13路、16路、17路、18路、55路、 68路、99路公交车到大镜山站下车。
考试报名费:报名人员可选择报考科目,每科交纳考务费65元(包括上交的考务费)。
准考证的领取:报名人员请于7月底8月初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报名回执到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
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珠海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原考试制度下考试)珠海考区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至14日为集中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末照常上班)。
报名地点:香洲兴华路150号4楼(即市财政局对面楼)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生可乘座13路、16路、17路、18路、55路、 68路、99路公交车到大镜山站下车。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二张,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珠海考区报名信息表(2009年度)》。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日期
(一)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二)考试日期:2009年8月28日至30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税法、经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09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审 计
2009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税 法
下午2:00—5:30 会 计
2009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考试报名费及准考证的领取
(一) 考试报名费
报名人员可选择报考科目,每科交纳考务费65元(包括上交的考务费)。
(二) 准考证的领取
报名人员请于7月底8月初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报名回执到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准考证。
六、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考试辅导教材沿用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辑出版新版《法规汇编》。
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由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征订,需要购书的考生,可在报名的同时自愿订购。
(二)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有效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并依据财政部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财政部考办发布。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请,并交纳查询费每科100元,财政部考办将依据财政部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考生,可持合格成绩凭证,向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换发由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五)在领取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八、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
(二)应考人员7月底8月初领取准考证时,珠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向考生发放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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