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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原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在2009年仍继续实施一年。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旧制度(老考生)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1、2005年度至2008年度取得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09年参加考试后,未取得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 2006年止2009年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2、老考生也可放弃原考试制度而参加新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其在2005年至2008年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成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1、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2、考试时间:2009年8月28日至30日举行。
(三)报名日期和地点
1、报名日期:2009年4月21日至5月8日 。
2、报名地点:渭南市朝阳路中段中银大厦1202室,各县、市、区考生可在所属财政局报名,联系电话:0913-2100072。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持报名IC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成绩通知单原件。报名费为40元/每科。
二、新考试制度下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科目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申请换发专业阶段合格证,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领取全科合格证书。
2、考试时间:2009年9月19日至20日举行。
(三)报名日期和地点
1、报名日期:2009年4月21日至5月8日 。
2、报名地点:渭南市朝阳路中段中银大厦1202室,各县、市、区考生在所属财政局报名,联系电话:0913-2100072。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报名费为40元/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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