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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8年注册会计师单科换取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凡属2004—2008年度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五年内取得全科合格成绩的考生(考试成绩通知单已下发),请在2009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申请办理领取全科合格证事宜,申请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单科合格成绩通知单,IC卡,并交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如有特殊情况不在省注协公布的2008年全科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全科通过考生(如外省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科目、以前年度核查通过部分科目等),申请时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地点:政务区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流路100号)2楼财政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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