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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第一章知识点: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2/17 10:20:06 字体:

   小编从论坛编辑、整理了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奇客跟叶青老师学《税法》的心得,将相关的知识点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
我国税法体系与税收管理体制

  知识点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征收机关 征收税种 
国税局系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地税局系统 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地方国有、集体、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 
地方财政部门 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 
海关系统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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