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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指导:个人所得税

来源: 正保博客 编辑: 2011/03/08 15:36:09 字体:

  随着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的临近,新的备考学习期即将拉开帷幕。小编从正保博客搜集、整理了关于注册会计师税率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

  对象  税率  说明  
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九级超额累进  不超过500  5%  
超过500-2K的部分  10%  
超过2K-5K的部分  15%  
超过5K-2W的部分  20%  
超过2W-4W的部分  25%  
超过4W-6W的部分  30%  
超过6W-8W的部分  35%  
超过8W-10W的部分  40%  
超过10W的部分  45%  
2、个体工商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  不超过5K的部分  5%  
超过5K-1W的部分  10%  
超过1W-3W的部分  20%  
超过3W-5W的部分  30%  
超过5W的部分  35%  
3、对单位承包、承租经营   ①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4、比例税率      20%     
劳务报酬        (1)不超过20000,税率20%
(2)20000至50000,税率30%;
(3)50000元以上,税率40%  
稿酬     14%  税率为20%,减征30%,故实际为1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20%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2007年8月15日居民储蓄利息税率,由20%调为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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