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1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预习指导:或有事项的列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3/17 09:00:23 字体:

  小编从论坛搜集、整理了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的相关知识点,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
第十三章 或有事项

  知识点四、或有事项的列报

  一、预计负债的列报

  如果或有事项确认了资产,不能冲减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列报金额为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的金额,或有事项确认资产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

  二、或有负债的披露

  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相关规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三、或有资产的披露

  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