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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
第十五章 债务重组
第一节 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第二节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借方差额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贷方差额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应付债务账面价值与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差额,为债务重组利得,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差额,为资产转让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等科目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取得资产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取得资产相关税费)
二、债务转为资本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说明:“股本(或实收资本)”和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反映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等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等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
预计负债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上述或有应付金额在随后会计期间没有发生的,企业应当冲销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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